| 一、合作申请 |
1. 申请条件
申请合作的SP必须向福建联通提供以下资料:真实可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帐户复印件、完整的业务策划方案等文件。
SP信誉评估:在与其他业务平台或其他运营商进行短信等业务合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并产生不良影响的SP,将在3个月之内不受理其接入申请。
2. 受理机构
有合作意向的SP可根据开办业务的范围向福建联通客户服务部以及各地市级分公司客户服务部提出申请。
3. 申请渠道
(1) 福建联通客户服务部、联通地市分公司客户服务部;
(2) 在福建联通秘书网站上,下载业务合作申请表格(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提交给相关受理机构负责人。 |
| 二、申请应答业务审核(10个工作日内) |
1. 福建联通各级受理机构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各SP提出的申请做出应答(邮件形式)。
2. 给予应答后,双方就业务和技术两个方面进行交流协商,安排具体的合作进程计划。
3. 在短信平台上,根据SP提供的业务质量、种类等,给合作的SP分配“业务代码”,业务代码由福建联通客服服务部分配。 |
| 三、调测连接(15个工作日内) |
获得服务代码后,即可进入联合调测阶段,福建联通将统一收取测试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相关协议约定)。调测工作分为两部分:
1. 网络调测
对短信业务平台与SP之间的通信链路进行安装、调测。包括提供相关接口、变更地址等所需网络调测内容。
2. 业务测试:
对所申请业务在数据交换、认证、计费等方面的有效性、及时性和稳定性,业务代码与业务本身的对应性,及业务的交互性、实时性、安全性等进行测试。SP在初次接入联通网络时联通向SP一次性收取5000元人民币测试费,除此之外SP其他需联通配合认证的计费测试,联通不再向SP收取。
在网络调测及业务测试之后,SP应按规定真实、公正地填写《业务测试报告/计费测试报告》,经过福建联通确认后作为测试和开通的依据。《业务测试报告/计费测试报告》必须包含SP提供的现有所有业务的详细内容。 |
| 四、 合作协议签订(20个工作日内) |
在调测连接成功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协议签订完成,福建联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地市分公司及相关部门该SP业务正式开通。书面通知中应包含该SP企业名称、业务代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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